5、关键词 文章需标引3~5个关键词。应使用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编辑的最新版《IndexMedicus》中医学主题词表(MeSH)内所列的词。如果最新版MeSH中尚无相应的词,可选用直接相关的几个主题词进行组配或可根据树状结构表选用最直接的上位主题词,必要时可采用习用的自由词并排列于其后。有英文摘要的文章,应标注与中文对应的英文关键词。
6、正文 文中所表述的内容要客观、真实,语言通顺,名词、概念等前、后文要统一。文字严格执行国家《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以1986年10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重新发布的《简化字总表》和1988年3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为准。医学名词的使用要以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名词为准,对于尚未通过审定的学科名词可选用《医学主题词表(MeSH)》《医学主题词表注释字顺表》《中医药主题词表》中的主题;文中尽可能少用缩略语,已被公知的缩略语可以不加注释,非公知缩略语全称要在正文首次出现时详尽表述;数字使用执行GB/T15835-1995《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统计学符号按GB3358-1982《统计学名词及符号》。
7、图表 每幅图表应按其在正文中先后出现的次序用阿拉伯数字连续标注图(表)序号,并冠有简明的、不超过20个字的图(表)题。说明性的资料应置于图(表)下方注释中,并在注释中标明图表中使用的全部非公知公用的缩写。应采用三横线表(顶线、表头线、底线),力求结构简洁。横、纵标目间应有逻辑上的主谓语关系,主语一般置表的左侧,谓语一般置表的右侧。如遇有合计或统计学处理内容(如t值、P值等),则在此行上面加一条分界横线;表内数据要求同一指标有效位数一致,一般按标准差的1/3确定有效位数。表应随正文相应处,一般先见文字后见表。
8、参考文献 注录格式执行GB/T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注录规则》。文献序号采用顺序编码制,依照文献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标出,并将序号置于方括号中,排列于文后。同一文献作者不超过3人全部著录,超过3人可以只著录3人,后加“等”。
9、基金项目 论文如属国家、部、省级以上科学基金项目或攻关科研项目,其课题名称及其项目编号应在文章首页左下角页脚处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应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式名称填写,多项基金应依次列出,其间以分号隔开。
10、要求来稿格式规范,包括文题、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正文字数以3000~5000字为宜。
11、文责自负,作者对来稿的真实性及科学性负责,严禁抄袭与剽窃他人作品。
12、禁止一稿两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