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摘要 论著类论文采用第三人称撰写的中文结构式摘要,不超过400字,明确标出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四要素。并附上英文文题及作者姓名(汉语拼音)。获各类基金资助及有新见解、新发现的研究论文另附上与中文摘要相对应的英文结构式摘要[包括文题、作者姓名(汉语拼音)、单位、邮政编码、摘要(包括 Objective,Methods,Results,Conclusion四要素)]。英文摘要作者姓名与中文姓名要一致,并全列出;只列第一作者单位;第一作者姓名右上角及第一作者单位名称前左上角标“☆”。通信作者(Correspondingauthor)列作者全名及联系方式。英文摘要刊登与否,由编辑部根据论文质量酌情而定。
4、关键词 摘要下另行列关键词3-8个,各中(英)文关键词以“;”分隔,英文关键词首字母小写。应尽量使用《医学主题词表》中的术语。
5、正文 尽量减少层次系统,标题层次划分不宜超过4节。第1级标题用1(独自占1行),第2级标题用11,第3级标题用11,第4级标题用1111;各级标题均顶格书写,分级序号后不用标点,空1格后写标题。自然段前空两格。段落内分层次先用“(1)”,再接“①”。
6、参考文献 按国标GB/T7714-201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依照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标出。研究类论文建议控制在20条以内,综述建议控制在30条以内。参考文献必须是作者亲自阅读过的文献。未发表的观察资料和个人通信不能列为参考文献,勿引内部资料、译文、文摘、转载资料。参考文献不要求著录责任者的责任(如编著等),但“译”要著录,参考文献的作者,1-3名全部列出,3名以上只列前3名,后加“,等 ”或“,etal”。用汉语拼音书写的人名按GB/T28039-2011《汉语拼音基本规则》的规定。题名后应标注文献类型,其标志代码参照GB3469-1983《文献类型与文献载体代码》。外文期刊的名称缩写,以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的《IndexMedicus》格式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