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计量单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和GB3100-93《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并以单位符号表示,具体使用参照中华医学会杂志社编写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第3版)》一书。组合单位符合中表示相除的斜线多于1条时应采用负数幂的形式表示,如ng/kg/min应改为ng·kg-1·min-1。组合单位中斜线和负数幂亦不可混用。首次出现不常用法定计量单位时,在括号内注明与旧制单位的换算关系。量的符号一律用斜体字母,如吸光度(旧称光密度)的符号为A,“A”为斜体。
10、数字:执行GB/T15835-1995《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和计数、计量均用阿拉伯数字。小数点前或后超过3位数字时,每3位数字一组,组间空1/4个汉字空,如“11,329.476,55”应写成“11 329.476 55”,4位以内不分节。但序数词和年份、页数、部队番号、仪表型号、标准号不分节。百分数的范围和偏差,前一个数字的百分符号不能省略,如:5% ~ 95%不要写成5 ~ 95%,(50.2 ± 0.6)%不要写成50.2 ± 0.6%。附带尺寸单位的数值相乘,按下列方式书写:4 cm × 3 cm × 5 cm,而不写成4 × 3 × 5 cm3。
11、统计学符号:按GB3358-82《统计学名词及符号》的有关规定书写,均用斜体。应写明所用统计学分析方法的具体名称和统计量的具体值,并尽可能给出具体的P值。
12、图表:每幅图(表)单独占1页,集中附于文后,分别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连续编码。每幅图(表)应冠有完整的简短确切的图(表)题,应有必要的说明性文字置于图(表)的下方。若刊用人像,应征得本人的书面同意。大体标本照片在图内应有尺度标记,病理照片要求注明染色方法和放大倍数。照片要求有良好的清晰度和对比度,并在背面标明图号、作者姓名及图的上下方向。说明文字应简短,不超过50字,所有的图在文中相应部分应提及。电子图片采用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像素/英寸。本刊采用三线表(顶线、表头线、底线),如遇有合计或统计学处理行(如t值、P值等),则在此行上方加一条附加线;表内数据要求同一指标有效位数一致,一般按标准差的1/3确定有效位数。线条图应墨绘在白纸上,高宽比例约为5∶7。图表中如有引自他刊者,应注明出处。
13、动态图像: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连续编码,文中应标记为“动态图×”。视频资料要求图像清晰稳定,剪接顺畅,保持可能获得的最高清晰度模式,视频文件采用AVI格式,大小在5 M以内。 每个文件名均应与文中的名称相符,如“动态图×”。
14、参考文献: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于右上角标出。不要引用摘要作为参考文献。参考文献中的作者,1 ~ 3名全部列出,3名以上只列前3名,后加“,等”或其他与之相应的外文文字。外文期刊名称用缩写,以《Index Medicus》中的格式为准;中文期刊用全名。每条参考文献均须著录起止页。将参考文献按引用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标出)排列于文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