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骨科杂志征稿启事
1、题名 力求简明、醒目,能准确反映文章主题。包括重要的关键词、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及主要观察指标。中文题名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最好不设副标题、不用标点符号、不使用缩略语。英文题名不宜超过10个实词.
2、作者署名 作者姓名在题名下按序排列,排序应在投稿前由全体作者共同讨论确定,在编排过程中不应再作改动,确需改动时必须出示单位证明及所有作者亲笔签名的署名无异议书面证明。作者单位名称(包括所在科室)及邮政编码列于作者姓名下方,并注明通信作者的E-mail地址。作者中如有外籍作者,应附外籍作者亲笔签名同意在我刊发表的函件。
集体署名的文章于题名下列署名单位,于文末列整理者姓名,并须明确该文的主要责任者,在论文首页注明通信作者姓名、单位、邮政编码及E-mail地址。
通信作者只列1位,在投稿时确定。如未做特殊标明,则视第一作者为通信作者。只有规范的多中心或多学科临床随机对照研究,其主要责任者确实超过1位的,才可注明两位及以上通信作者。如需注明协作组成员,则于文末参考文献前列出协作组成员单位及姓名。
同一单位同一科室作者不能著录同等贡献。作者申请著录同等贡献时需提供全部作者的贡献声明,由我刊编辑委员会进行核查,必要时将作者贡献声明刊登在论文结尾处。
3、摘要 临床及基础论著需附中、英文摘要。摘要应写成冠以“目的(Objective)”、“方法(Methods)”、“结果(Results)”和“结论(Conclusion)”小标题的结构式摘要。前瞻性临床试验研究的论著摘要应含有CONSORT声明(Consdidated Standards of Reporting Trials)列出的基本要素。
摘要用第三人称撰写,不列图、表,不引用文献,不加评论和解释。英文摘要应包括题名、全部作者姓名(汉语拼音,姓首字母大写,名首字母大写,双字名中间不加连字符)、单位名称、所在城市名、邮政编码及国名。如作者工作单位不同,只需列出第一作者的工作单位,第一作者姓名右上角加“*”,同时在第一作者的单位名称首字母左上角加“*”。中文摘要一般不少于500个汉字,英文摘要为500个实词左右。
4、关键词 论著需标引3~5个关键词。关键词尽量从美国NLM的MeSH数据库中选取,其中文译名可参照中国医学科学院信息研究所编译的《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未被词表收录的新的专业术语(自由词)可直接作为关键词使用,建议排在最后。中医药关键词应从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信息研究所编写的《中医药主题词表》中选取。有英文摘要的文章,应标注与中文对应的英文关键词。关键词中的缩写词应按《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还原为全称;每个英文关键词第一个单词首字母大写,各词汇之间用“;”分隔。
5、前言 前言是引领读者进入文章的导言,应包括四部分内容:(1)研究的重要性;(2)研究背景:介绍相关研究领域的现状、前人的研究、存在的问题和争议;(3)研究方法:介绍研究设计的名称及主要方法;(4)研究目的:重点说明研究的重要性和创新点。前言一般800~1000字。
6、文字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2000-10-31)》和新闻出版总署2010年12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版物文字使用的通知》,以及1992年新闻出版署、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的《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以1986年10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重新发布的《简化字总表》和1988年3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新闻出版署发布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为准。
7、名词术语 医学名词应使用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名词。尚未通过审定的学科名词,可选用最新版《医学主题词表(MeSH)》、《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中医药主题词表》中的主题词。对没有通用译名的名词术语于文内第一次出现时应注明原词。中医名词术语按GB/T 16751.1/2/3-1997《中医临床诊疗术语疾病部分/证候部分/治法部分》和GB/T 20348-2006《中医基础理论术语》执行,腧穴名称与部位名词术语按GB/T 12346-2006《腧穴名称与定位》和GB/T 13734-2008《耳穴名称与定位》执行。中西药名以最新版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均由中国药典委员会编写)为准。确需使用商品名时先注明其通用名称。中药采用正名,药典未收录者应附注拉丁文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