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果取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属攻关项目,应脚注于文题页左下方,并附基金资助证书复印件。
5、本刊对重大研究成果,将使用“快速通道”,在最短时间内发表。凡要求以“快速通道” 发表的论文,作者应提供关于论文创新性的书面说明和查新报告。
6、作者在接到本刊回执后3个月内未收到稿件处理通知者,系该稿仍在审阅中。作者若欲投他刊,请先与本刊编辑部联系。切勿一稿两投,一旦发现一稿两投,将立即退稿;而一旦发现一稿两用,本刊将刊登该文系重复发表的声明,并在2年内拒绝该作者为第一作者的任何来稿。请自留底稿,不采用的稿件一般不寄还,但要求退还原始照片、视频、动画资料者可在来稿时声明。
7、来稿一律文责自负。根据《著作权法》,结合本刊具体情况,编辑部可对来稿作文字修改、删节,凡涉及原意的重大修改,需征求作意见。修改稿逾期3个月不寄回者,视作自动撤稿。修改稿首页务请注明稿件编号。
8、来稿一经接受刊登,由作者亲笔签署论文使用授权书,专有使用权归中华医学会所有。中华医学会有权以电子期刊(光盘版、网络版)和纸版等其他方式接受刊登的论文,未经中华医学会同意,该论文的任何部分不得转载他处。
撰写要求
1、文题力求简明、醒目,反映出文章的主题。除公知公用者外,尽量不用外文缩略语。中文题名一般不宜超过25个汉字,最好不使用副标题。英文题名不宜超过10个实词。中、 英文题名含义应一致。
2、作者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排序应在投稿时确定,在编排过程中不应再作改动;作者单位名称(具体到部门)、邮政编码及通讯作者的姓名、电子信箱等脚注于题名页。作者应是:(1)参与选题和设计或参与资料的分析和解释者;(2)起草或修改论文中关键性理论或其他主要内容者;(3)能对编辑部的修改意见进行核修,在学术界进行答辩,并最终同意该文发表者。以上3条均需具备。仅参与获得资金或收集资料者不能列为作者,仅对科研小组进行一般管理者也不宜列为作者。文章中的各主要结论必须至少有1位作者负责。作者中如有外籍作者,应附亲笔签名同意在本刊发表的函件。集体署名的文章,于文题下方署名单位,于文末列出整理者姓名,并在论文首页脚注通讯作者姓名、单位、邮政编码及E-mail地址。通讯作者只列1位,由投稿者自己确定。如需注明协作组成员,则于文末参考文献前列出协作组成员的单位及姓名。
3、摘要论著性文章须附中、英文摘要,均为400字(词)左右,且中英文摘要的内容应基本一致。英文摘要应包括文题、作者姓名(汉语拼音,姓每个字母均大写,名字首字母大写,双字名中间加连字符)、单位名称(具体到部门)、所在城市、邮政编码及国名。应列出全部作者的姓名,如作者工作单位不同,只列出第一作者的工作单位。
4、关键词论著需分别在中、英文摘要后标引2~5个中、英文关键词。请尽量使用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编辑的最新版《Index Medicus》中医学主题词表(MeSH)内所列的词。如果无相应的词,可按下列方法处理:(1)可选用直接相关的几个主题词进行组配;(2)可根据树状结构表选用最直接的上位主题词;(3)必要时,可采用习用的自由词并列于最后。关键词中的缩写词应按MeSH表还原为全称,如“HBsAg”应标引为“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每个英文关键词首字母大写,各词汇之间用“;”分隔。
5、研究设计科学研究应严格按统计研究设计进行,并严格按调查或实验设计原则(即重复、随机、对照和均衡原则)实施。调查设计应交代是前瞻性、回顾性,还是横断面调查研究;实验设计应交代具体的设计类型,如属于自身配对设计、成组设计、交叉设计、析因设计或正交设计等;临床试验设计应交代属于第几期临床试验、采用了何种盲法措施、受试对象的纳入和剔除标准,干预效果的评价标准等。应交代如何控制重要的非试验因素的干扰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