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摘要论著须附结构式的中、英文摘要,内容包括目的、方法、结果( 应列出主要数据)、结论4部分,各部分冠以相应的标题。采用第三人称撰写,不用“本文”“本研究”等主语。中文摘要在300字左右。英文摘要应包括文题、所有作者姓名、单位名称及所在省名、县名、邮政编码及国名。述评、专家笔谈和文献综述附150字左右非结构式的中、英文摘要,内容包括目的、结论,应有独到的见解。
5、关键词 所有文章需标引3 ~ 8个关键词,每词之间以“;”相隔。中、英文关键词应一致,尽可能用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线发布的医学主题词表(MeSH) 内所列的词。如MeSH 中尚无相应的词,可考虑:①选用直接相关的几个主题词进行组配;②根据树状结构表选用最直接的上位主题词;③采用习用的自由词并排列于最后。关键词中的缩写词应按MeSH 还原为全称。
6、研究设计对调查设计应写明是前瞻性、回顾性还是横断面调查研究;对实验设计应说明具体的设计类型( 如自身配对设计、成组设计、交叉设计等);对新药临床试验设计应写明属于第几期临床试验,采用了何种盲法措施,受试对象的纳入和剔除标准等,并说明质量控制的方法。
7、统计学处理提供所用统计分析方法的具体名称( 如成组设计资料的t 检验、两因素析因设计资料的方差分析等) 及统计量的具值和P( 如t=3.45,P<0.01);当涉及到对总体参数的推断时,还应给出95%可信区间。对于定量资料,正态分布采用±s 表示,并根据所采用的设计类型、资料所具备的条件和分析目的,选用合适的统计分析方法。散点图上描述有明显曲线变化趋势的资料则要避免用直线回归方程。不宜用相关分析说明两种检测方法之间吻合程度的高低。对于多因素、多指标资料,在单因素分析的基础上,尽可能运用多因素统计分析方法,以便对因素之间的交互作用和多指标之间的内在联系作出较为合理的解释。使用相对数时,分母不宜小于30。要注意区分率、构成比与百分比的涵义。统计学符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3358.1~3358.2—2009《统计学词汇及符号》的有关标准执行,一律用斜体。标题层次正文中标题层次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最多分4级,不同层次数字间用下圆点“.”相隔,书写格式依次为:1;1.1;1.1.1;1.1.1.1。左起顶格书写,序号后空一格书写标题。无编号段落行首空 2 格。行文中层次排列可用 ①,②……等。
8、文字与名词严格执行2013年6月国务院公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医学名词以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 原称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 审定公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医学名词》和相关学科的名词为准,暂未公布者以人民卫生出版社2000年版的《英汉医学词汇》(第2版)为准。药学名词应使用201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法定药物) 或卫生部药典委员会编辑的《药名词汇》( 非法定药物) 中的名称,英文药物名称则采用国际非专利药名,应用通用名或化学名,不可用商品名。如有名词与《通用规范汉字表》有冲突者,以《通用规范汉字表》为准。
9、标点符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5834—2011标准执行。
10、数字和计量单位数字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5835—2011《出版物上数字用法》执行。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和计数、计量均用阿拉伯数字。百分数的范围和偏差,前一个数字的百分符号不能省略,正确写法:5% ~ 95%,(50.2±0.6)%。附带长度单位的数值相乘,按下列方式书写:4cm×3cm×5cm,而不可写成4×3×5cm3。计量单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3100 ~ 3102—1993《量和单位》执行,具体使用参照2004年10月中华医学会编辑、人民军医出版社出版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第3版)。一个组合单位符号内不得有1条以上的斜线,如不能写成mg/kg/d,应写成 mg/(kg?d) 或mg?kg-1?d-1;血压仍可以 mmHg 表示,但首次使用时应该注明mmHg 或cmH2O与ka 的换算系数(1mmHg=0.133 kPa,1cmH2O=0.098 kPa);量的符号一律用斜体词,如光密度的符号为 D(λ),“D(λ)”为斜体字。数字后的秒、分、小时、天,应该用符号 s、min、h、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