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稿件如需修改,作者应根据我刊提供的意见,尽快将修改稿返回至采编系统(在系统中请不要再使用投稿功能投送修改稿,否则将会被视为新稿件重复处理)。
9、本刊已许可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在中国知网及其系列数据库产品中以数字化方式复制、汇编、发行、信息网络传播本刊全文。作者向本刊提交文章发表的行为即视为同意我社上述声明。
二、撰写要求
1、文题 应简明确切地反映论文的特定内容,不用副标题,一般不超过20字,尽可能不用代号或人们不太熟悉的缩写等。
2、作者署名和工作单位 作者应是参与研究工作并能解答文中问题、对文稿内容负责者,是论文的法定权人和责任者。作者署名的次序应按参加者对论文的贡献大小排列。作者名后的作者单位要用全称,并注明所在城市(县)名及邮政编码,加用圆括号。作者如有1个单位以上,则在第一作者名字的右上角注出1,其它单位作者顺序在其名字的右上角注出2或3,并分别将单位名称按数字顺序排列,且在各单位名称前加注相应数字。
3、摘要及关键词 摘要要求按结构式撰写,即包括目的、方法、结果、结论。关键词3~8个,应从文题、摘要、正文中选取与本文研究或讨论的中心问题有关的和必要的词,尽可能用医学词表上的规范词。
4、正文 应尽量减少层次,一般不宜超过3层(如1,1.1,1.1.1)。层次的数字序号后不用黑点,但要空一个字。
5、前言 一般勿超过250字,概述主题的理论依据、研究思路、实验基础及国内外现状,并明确提出本文之目的。
6、方法 凡文献已有报道的方法,一般可引用文献。对新的或有实质性改进的方法要写明改进处。如系自己创新的方法,则宜详述,以便别人重复。
7、计量单位及符号 量和单位的规范使用、书写可参阅:中华医学会编辑出版部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第3版)等书籍。计量单位一律采用以国际单位制单位为基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简称法定单位)。请参阅《量和单位》(中国标准出版社)。例如:量符号均应用斜体:m(质量),t(时间),V(体积),n(物质的量),d(相对密度),Ar(相对原子质量),Mr(相对分子质量)等。图、表中的量和单位应量符号在前,单位符号在后,其间以加一斜线的方式表示。如λ/nm即表示以nm为法定单位的波长。物质的量浓度分别以mol/L、μmol/L、nmol/L或g/L、mg/L、μg/L、ng/L表示。在单位或者组合单位内不宜将斜线、负指数幂或汉字混用表示相除。如:常用法定单位为“mg/(kg?d)”,不能再表示为“mg/kg/d”,“mg?kg-1/d,每日mg/kg”或“每千克mg/d”;又如IC50/mol/L应写成IC50/(mol/L),AUC0~∞/mg?h?L-1应写成AUC0~∞/(mg?h)/L等。毫升、微升等均统一以ml、μl表示。另外,范围号(~)前后两数值中的%、‰等均应同时写出,不能省略前者只写后者,如3%~5%(不能写成3~5%)等。
8、国际代号与缩写 文中尽可能采用国际代号与缩写,例如:2分钟2min,4天4 d,雌性♀,雄性♂,国际单位IU,概率P,紫外UV,均数用x,静脉注射用iv,腹腔注射用ip,肌内注射im,皮下注射sc,脑室内注射icv,动脉注射is,口服用po,灌胃ig等等。
9、放射性核素或元素 元素符号均用正体且首字母大写,核子数标在元素符号的左上角,元素、离子或基团的化合价应标在右上角,且应数字在前,表示正负化合价或阴阳离子的“+”或“-”在后,如Mg2+(不用Mg++、Mg+2),PO3-等。年龄和体质量均用实际测得的平均数±标准差( ±s)表示,按体质量计算的药物剂量应以“g(mg)/(kg?d)”表示。
10、数字 文中凡是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且很得体的地方,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和各种计数与计量,均用阿拉伯数字。年份不能简写,如1989年不能写成89年。避免出现“今年”、“后年”等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