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统计学符号 按《统计学名词及符号》有关规定书写,全部用斜体,大小写应写清楚。概率P值前给出具体检验值,如t值、χ2值、q值等。
13、医学名词 名词术语要使用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各学科名词,且全文统一;药名(包括中药)应以最新版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为准,中文药物名称应使用其化学名,不用商品名。
14、缩略语 除已被公认常用的缩略语可不加说明直接引用(例如DNA、HBsAg)外,其余第1次出现时一律先写出中文名词,后用括号标注英文全称及其缩略语。
15、计量单位 采用国际单位制并遵照国家有关标准GB 3100-3102-93量和单位。时间单位符号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符号:h(小时)、min(分)、s(秒),a(年)、d(天),“月”、“周”为非法定计量单位,仍用汉字表示。“每天”仍用“每天”,而不用“每d”;“第2天”仍用“第2天”,不用“第2d”。可使用mmHg和cmH2O表示血压。组合单位符号中表示相除的斜线不应多于1条,例如“mg/(kg·d)”,不能写为“mg/kg/d”,也不能写为“mg/kg·d-1”。带长度单位的每个数值后的单位不能省略,如“40 mm×20 mm×30 mm”不能写成“40×20×30 mm3”。
16、数字用法 遵照GB/T 15835-2011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使用。凡是使用阿拉伯数字且很得体的地方,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作为汉语词素者用汉字表示如四氯化碳、二氧化碳,三氧化二铝,十二指肠溃疡。对含有月、日科称表示事件、节日和其他意义的词组,表示概数和约数,均用汉字表示,如九·五攻关课题,五六岁,三五天。统计学、序数词和编号中的数字,包括引文标注中版次、卷次、页码(除古籍应与其版本一致外)均用阿拉伯数字。世纪、年代用阿拉伯数字。数值范围的表示形式:5至10应为5~10,5万至10万应为5万~10万,3×109至5×109应为3×109~5×109或(3~5)×109,60%至70%应为60%~70%。以百分数表示的均值和标准差应写作(32.6±1.9)%,不宜写作32.6%±1.9%或32.6±1.9%。分数的分号用斜线表示,数学公式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