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医学名词以1989年及其以后由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科学出版社出 版的《医学名词》和相关学科的名词为准,暂未公布者仍以人民卫生出版社编的《英汉医学词汇》为准。中文药物名称应使用1995年版药典(法定药物)或卫生部药典委员会编辑的《药名词汇》(非法定药物)中的名称,英文药物名称则采用国际非专利药名,不用商品名。
8、图表要求结构准确,线条匀称,比例适当。能用文字说明的可尽量不用图表。每幅图表 应冠有图(表)题。说明性的文字应置于图表下方。本刊采用三线表(顶线、表头线、底线)。 图表应排在相应的正文中,并注明序号。
9、计量单位实行国务院1984年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并以单位符号 表示,具体使用参照1991年中华医学会编辑出版部编辑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一书。
10、医学名词以1989年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医学名词》和相关学科的名词为准,一般应写全名。
11、计量单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书写,并以单位符号表示(GB3100 -86)。
12、数字按《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法规》(GB/T15835-1955),数值 修约规则按国家标准(GB8170-87)。
13、标点符号按1990年国家语言文字委员会修订的《标点符号用法》书写。
14、简化字按1986年国务院重新公布的《简化字总表》为准,可参照《新华字典》。
15、统计学符号按国家标准局发布的《统计学名词及符号规定》书写(GB3358-8 2)。
16、参考文献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编码制著录,依照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加[]标出。参考文献只限作者亲自阅读过的近3~5年内公开 发表者为准,非正式刊物请勿引用,引用篇数一般在8篇以内。综述可酌情增加。参考文献的作者,1~3名全部列出,3名以上只列前3名,后加“,等”。外文期刊名称用缩写,中文期刊用全名。每条文献均须著起迄页。书写格式: [期刊]序号 作者.文题.刊名,年份,卷(期):起~迄页 [书籍]序号 作(编)者.书名.卷(册)次.版次.出版地:出版者,年份.起~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