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作者姓名和单位 作者署名人数和顺序由作者自定。作者署名置题名下方,作者单位须填写详细(含科室),注明通讯地址(街道号码)和邮政编码。第一作者应提供个人资料(职称、学历、从事主要工作、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置于作者署名下方。通讯作者需注明工作单位、科室、职称或职务、E-mail地址。编排过程中若要变动,须正式函件并有变动前后作者签字。
4、摘要 所有来稿请给出中英文文题。论著、评述类文章须有中、英文摘要(中文摘要200字以内,英文400个单词左右),最好选择报道性摘要,内容应包括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亦可用指示性摘要;同时文稿中应给出中英文的作者服务单位、所在城市、邮政编码、通讯地址及全部作者姓名的汉语拼音。
5、关键词 所有文稿须标引3~5个关键词。
6、计量单位 执行国务院《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全面贯彻国家标准GB3100~31021993(量和单位)的规定。
7、图表 按正文出现的先后次序连续编码,每个图表在文中均应有标注,并对每幅图表冠以自明性的图(表)题。本刊采用三线表。
8、参考文献 按国际GB771487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依照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标出。参考文献必须是作者亲自阅读的、对本文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正式文献,并以近期发表的文献为主,未发表的资料、内部文稿、文摘、转载、保密资料、个人通讯等一般不作为参考文献,二次文献不宜作参考文献。文献引用量一般为5~10篇,综述类15~20篇,近3年的期刊文献量应大于总量的30%。参考文献的作者1~3名全部列出,3名以上只列前3名,后加“,等”或“,et al”。每条参考文献须著录起止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