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医学名词 以1989年及以后由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原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科学出版社 出版的《医学名词》和相关学科的名词为准。尚未公布者以人民卫生出版社《英汉医学词汇》为准。文章所用中外文医学名 词,应使用全名;用简称者,在文章首次出现处加括号注明。
7、计量单位 参考国务院1984年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并以单位符号表示。
8、数字 按GB/T 15835-1995《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
9、统计学符号 按GB 3358-82《统计学名词及符号》的有关规定书写,常用如下:样本的 算术平均数用x(英小斜)表示, 不用X(英大斜)或M;标准差s(英小斜),不用SD;标准误用sx(英小斜),不用SE或SEM,t检验用t(英小斜);F检验用 F(英大斜);卡方检验用2(希小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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