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正文 论文内容应准确、完整、精炼,并有条理性。主要的药物、试剂、动物和仪器必须说明来源及规格。沿用前人的方法时指出参考文献即可,应重点介绍自己的改进与创新,切忌繁琐。论文的“讨论”部分应着重于作者的新发现及新观点,勿重复结果中已叙述过的内容。
2.3 计量单位 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单位符号表示。参考1991年中华医学会编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一书。单位名称与单位符号不可混用,如2次/d应改为2次/天;组合单位符号中表示相除的斜线多于1条应采用负数幂的形式,如ng/kg/min应采用ng·kg-1 ·min-1 的形式。
2.4统计学符号 按国家标准GB3358-82《统计学名词及符号》规定书写,均用斜体。统计数据中的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表示,并注明具体统计学方法及χ2、t、P值。
2.5数字 执行《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计时、计数和计量资料的数据均使用阿拉伯数字。百分数的范围和偏差:前一个数字的百分号不可省略,如5%~95%,50.2%±0.6%或(50.2±0.6)%。附带尺寸单位的数值相乘时,每个数值均应注出尺寸,如4 cm×3 cm×5 cm。 图表设计应正确、合理、易懂、自明。表、图与正文内容不要重复。表格采用三线式。照片一般使用电子版,若用纸质版其反面用铅笔注明作者、文题和图序,用箭头标明上下方位。
2.6 参考文献 以作者亲自查阅的新文献为主,且必须是原始文献(一次文献),按文中出现顺序编号标引。文献的作者不超过3位时,全部列出;超过3位时,列前3位,后面加"等"字或相应的外文(et al)。
3、来稿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省级基金资助或属攻关项目,应脚注于文题页左下方,如“本课题受××基金资助(基金编号×××)”,并附基金证书复印件。
4、单位与姓名 作者姓名、单位、地址和邮编应列于文题下面,文末请注明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以便于联系。来稿须附第一作者单位推荐信并盖公章,注明稿件的真实性,并说明无一稿两投、署名无争议等。作者自留底稿,文责自负。编辑部收到稿件后即给予回执,6个月内未接到用稿通知可自行处理,恕不退稿。 编辑部对来稿有删改权,如不同意删改,来稿时请说明。稿件由学报编委会最后审定并决定取舍。确定发表后由编辑部通知作者本人邮寄软盘(文稿请以word存盘)或将电子稿发送至本刊信箱,并收取一定发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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