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作者 作者姓名在标题下依次排列;单位按照所在省市县、单位全称、具体科室、邮政编码的顺序列于标题下方。
4、摘要 论著性文章需附中、英文摘要,均为500字(词)以内。摘要必须包括目的、方法、结果(列出主要数据)、结论4部分。
5、关键词 论著需分别在中、英文摘要后标引2~5个中、英文关键词。关键词之间用“;”分隔,每个英文关键词首字母大写。
6、医学名词和药物名称 医学名词应使用由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的名词。中西药物名称应使用化学工业出版社1995年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或卫生部药典委员会编写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中的名称,英文药物名称则采用国际非专利药名,不用商品名。
7、缩略语 文中尽量少用,必须使用时于首次出现处先列出其全称,然后括号注出中文缩略语或英文全称及其缩略语,后两者间用“,”分开。
8、计量单位 执行国务院1984年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并以单位符号表示。
9、图片和表格 分别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连续编码。每幅图表应冠有图题或表题,说明性的内容应置于图表下方注释中,说明文字应简短,不应超过50字,病理照片要求注明特殊染色方法和高、中、低倍数。按照三横线(顶线、表头线、底线)表模式制表,表内同一指标数据保留相同的有效位数。所有的图表在文中相应部分应提及。
10、参考文献应引自正式出版物,在稿件的正文中依其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在段末上角标出,按引用的先后顺序列于文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