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正文 内容应包括引言(研究背景、目的)、材料与方法、结果、讨论。文章编号采用三级标题顶格排序,一级标题以“1,2,3”排序,二级标题以“1.1,1.2;2.1,2.2”排序,三级标题以“1.1.1,1.1.2;2.1.1,2.1.2”排序,引言不排序。要求论点明确,数据可靠,文理通顺。注意保守国家机密,引用资料应有文献出处。所引文献用方括号按先后顺序右上角标注于正文中,并与文后参考文献的排列顺序一致。
6、体例 尽量减少层次。材料与方法、结果、讨论用一级标题,其下一级标题用5号黑体,一、二级标题独占1行;再下一级标题用5号宋体,标题后空1格接排正文。段落内需要序号分别说明,可采用①×××;②×××。
7、脚注说明 ①课题基金名称与编号;②国家攻关项目的名称;③获奖名称、级别、等级与编号;④作者单位(单位名称,省、市名,邮编);⑤作者简介(姓名,出生年份,性别,学位、职称、主要研究领域);⑥通信作者(包括姓名,邮箱)。
8、计量单位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3100~3102-93)量和单位》(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1994年出版)书写。如浓度单位mol/L不应写成M,此外当量浓度(N)、毫当量(mEq/L)、毫渗量(mOsm/L)、ppm、ppb等均已废止,不应再使用。血压单位可用mmHg。对人体检验数值,应统一用L(升)作为表示检验组分浓度的基准单位,如血钠300 mg/dl应表示为130.5 mmol/L。统一用小数报告人体检验结果的构成比,如白细胞分类中的中性粒细胞占70%应表示为0.70。数字与计量单位之间留一空隙。量的符号一律用斜体字。
9、名词术语 全文应统一。采用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医学名词》等各科名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0年版)、《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1997年版)中的药名。名词术语在首次出现时应用全称,以后可缩写。
10、标点符号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5834-2011)标点符号用法》(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2年出版)标点符号用法为准。
11、外文、计算机打印稿应区分外文文种(如希文、拉丁文),正、斜体,大、小写,上标或下标等。正体:十进倍数的符号如mm,kg,cm,MHz;公式运算符号如连加号∑,增量符号Δ;化学符号Ca2+等。斜体:物理量如m(质量),c﹙浓度﹚,v(速度);化学旋光性和构型如L-,D-;统计学符号如s(标准差),sx(标准误),t(t检验),n(样本数),r(相关系数),P(概率),F(F检验)等。大写:国名、人名、地名、团体及机构的首字母应大写,某些缩略语如DNA、ATP、AIDS等。小写:除必须大写的情况之外,一般均用小写。非人名命名的专业词汇也用小写,某些外文缩略语如po、im、tid、r/min等。
12、数字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5835-2011)出版物上数字用法》(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1年出版)数字用法为准。除构成定型词(十二指肠)、惯用语(二倍体)、约数(五六万套)、缩略语(“九五”计划)等需用汉字之外,凡可用阿拉伯数字而且很得体的地方,尽量使用阿拉伯数字。数值的书写应规范,有效数字应全部写出,小数点两边每3位数留一空隙,注意不用逗号分隔(如5 500.123 4)。数值及偏差范围的书写应正确,如3~8,2%~5%,2 mm+2 mm,(25±0.5)mL,(1~3)×109 L-1,50~80 mol/L等。附带尺寸单位的数值相乘,按下列方式书写:4 cm×3 cm×5 cm,而不写成4×3×5 cm。时间表达,采用d、h、min、s,而不用天、小时、分、秒。
13、表和图 表和图应设计合理、简明,具有自明性。凡能用文字说明的不用表和图。某些数据必须用图或表格表达时,图、表内容与正文勿重复。图表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连续编码,每幅图表应冠有中英文图表题,说明性的资料应置于图表下方注释中,并在注释中标明图表中使用的全部非公知公用的缩写。本刊所有图表题目用中英文,内容和注释均为英文。表格采用三线表,不用纵线,各栏应对齐,以插入表格形式排版。表内数据要求同一指标有效位数一致,一般按标准差的1/3确定有效位数。线图应绘制准确,线条清晰,高宽比例约5:7。黑白照片清晰,剪裁适当,宽度以7 cm或17 cm左右为佳。必须用彩色印刷的照片需注明,并酌付制作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