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医学名词 以1997年及其以后由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医学名词》和相关学科的名词为准,暂未公布者仍以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英汉医学词汇》为准。简化字以国务院1986年10月15日公布的《简化字总表》的规定书写,通常可参照新版的《新华字典》。中文药物名称应使用2005年版药典(法定药物) 或卫生部药典委员会编辑的《药名词汇》(非法定药物)中的名称,英文药物名称则采用国际非专利药名,不用商品名。
7、图表 图表集中附于文后,分别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连续编码。每幅图表应冠以中、英文图(表)题,图表中各项图(表)目用英文书写。说明性资料应置于图(表)下方注释中,图释应以中、英文对照书写;表释以英文书写。并在注释中标明图(表)中使用的全部非公知公用的缩写。本刊采用三线表(顶线、表头线、底线);表内数据要求同一指标有效位数一致,一般按标准差的1/3确定有效位数。凡是涉及分子生物学的论文,必须提供有分子量标示的电泳照片图。照片图要求有良好的清晰度和对比度。若刊用人像,应征得本人的书面同意,或遮盖其能被辨认出系何人的部分。大体标本照片在图内应有尺度标记。病理照片要求注明染色方法和放大倍数。图表中如有引自他刊者,应注明出处,并取得版权许可。
8、计量单位 按1991年中华医学会编制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一书为准。计量单位的使用必须规范,所用计量单位符号均用正体。
9、数字 执行GB/T15835-1995《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和计数、计量均用阿拉伯数字。小数点前或后超过3位数字时,如“1,329.476,5”、“1 329.476 5”应写成“1,329.476,5”。但序数词和年份、页数、部队番号、仪器型号、标准号不分节。百分数的范围和偏差,前一个数字的百分符号不能省略,如:5%-95%不要写成5-95%,(50.2±0.6)%不要写成50.2±0.6%。百分符号和英文字母均需采用Times New Roman字体。附带尺寸单位的数值相乘,按下列方式书写:4 cm×3cm×5 cm,而不写成4 ×3 ×5 c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