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图表 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连续编码。每幅图、表冠有图题、表题(图题排图下方,表题排表上方),说明性文字置于图、表下方“注”中。
表应按统计学的制表原则设计,力求结构简洁,一般采用三横线表,横纵标目间应有逻辑上的主谓语关系,主语一般置表的左侧,谓语一般置表的右侧。表应有序号和简明的表题,居中排印在表的上方。表序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依序编排,只有1幅表时应标注“表1”。表号与表题之间至少应留1个同类字符的空隙。表中一般不设“备注”栏,若有需说明的事项,可在表内有关内容的右上角标出注释符号,在表格底线的下方以相同的注释符号引出简练的文字注释。表中各栏应标明标目词,参数栏的标目词一般为量或测试项目及其单位符号。若表中所有参数的单位相同,单位可标注在表的右上方。各栏参数的单位不同,则应将单位符号加括号标注在各栏标目词后或下方。
表内数据要求同一指标有效位数一致,一般按标准差的1/3确定有效位数;如遇有合计或统计学处理内容(如t、P等),则在此行上面加一条分界横线。
图应具有自明性,图的内容不应与正文文字及表格内容重复;图应线条清晰;请不要用电脑截图,图应为可修改的Word文档图,或软件制图但可修改;图内文字、数字一律用6号宋体字。
所有图、表在正文中相应部分提及。
11、计量单位 执行GB 3100~3102—1993《量和单位》中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规定及其书写规则。注意单位名称与单位符号不可混用。
12、数字 执行GB/T 15835—1995《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和计数、计量均用阿拉伯数字。小数点前或后≥4位数字时,每3位一组,组间空1/4汉字空(整数部分,右起每3位空格;小数部分,左起每3位空格。如“1234.56789”应写成“1 234.567 89”) ,但序数词和年份、页数、部队番号、仪表型号、标准号不分节。尾数“0”多的5位及以上数字,可以改写为以万和亿为单位的数。百分数的范围和偏差,前一个数字的百分符号不能省略,如:“6%~90%”不能写成“6~90%”。附带尺寸单位的数值相乘,按下列方式书写:5㎝×6㎝×7㎝。
表示数值范围的连接号采用“~”,日期与日的时间范围(2000年1月—2001年1月,07:00—09:00)采用一字线“—”,文后参考文献中表示文献页码起止范围时用半字线“-”。
13、统计学符号及处理 按GB 3358—1982《统计学名词及符号》的有关规定,统计学符号一律采用斜体排印。常用有:(1)样本的算术平均数用英文小写 (中位数仍用M),(2)标准差用英文小写s,(3)标准误用英文小写s,(4)t检验用英文小写t,(5)F检验用英文大写F,(6)卡方检验用希文小写χ2,(7)相对系数用英文小写r,(8)自由度用希文小写ν,(9)概率用英文大写P(P前应给出具体检验值,如t、χ2、q等)。应根据试验所采用的设计类型、资料所具备的特点和分析的目的,选择合适的统计分析方法。文稿的统计学处理部分应写明所用统计方法的具体名称(如成组设计资料的t检验、两因素析因设计的方差分析等);当涉及整体参数时,在给出显著性检验结果的同时,应给出OR95%置信区间(95%CI);对于服从偏态分布的定量资料,应采用M(Q)方式表达,不应采用 ±S方式表达;对于定量资料,注意不盲目套用t检验和方差分析,对于定性资料,注意不盲目套用χ2检验;使用相对数时,分母不宜小于20;要注意区分百分率和百分比。
14、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请引用近年出版的正式出版物中的文献。著录格式执行GB/T 7714—2015《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依照其在正文中(包括图、表及注释)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在段末上角标出(重复引用的,以首次出现的序号标注),并将序号置于方括号中,按引用的先后顺序列于文后。如文献作为句子的成分出现在正文中,则不作角码排印,文献序号连同方括号的字号与正文字号相同,位置与正文平齐,方括号前加上“文献”二字。同一文献作者不超过3人全部著录,超过3人仅著录前3人,后依文种加表示“,等”的文字(如英文“,et al.”)。作者姓名一律姓氏在前、名字在后,外国人的名字采用首字母缩写形式,缩写名后不加缩写点。不同作者姓名之间用“,”隔开,不用“和”与“and”等连词。文题后标注文献类型的标志码。期刊、图书专著类文献均须著录起止页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