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缩略语 题名一般不用缩略语;正文及摘要中的缩略语,应于首次出现时写出全称并加括号。
15、简化字及标点符号 简化字按照国务院1986年10月15日公布的《简化字总表》规定书写,通常可参照《新华字典》。标点符号以国家标准GB/T15834-1995《标点符号用法》为准。除半字线连字号、长横连字号分别占半格、两格,破折号、省略号不得断开占两格外,每个标点符号占一格。点号和标号的后一半不应出现在一行之首,标号的前一半不应出现在一行之末。
16、计量单位 按照国务院1984年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和2001年中华医学会杂志社编辑出版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第三版),贯彻国家标准GB3100~3102-93《量和单位》,正确使用、书写量和单位的名称和符号,如浓度单位用mol/L,不用M;放射性活度单位要换算成Bq,不用Ci等。相对分子量不再使用dalton和kd。单位符号中表示相除的斜线不得多于一条,也不可混用斜线和负指数幂。不能错把英文缩写cpm、ppb、pphm、ppm、ppt、rpm等作为计量单位使用。血压单位仍使用mm Hg,但在文中第一次出现时应注明与kPa(千帕斯卡)的换算系数。
17、统计学 统计学符号按国家标准GB3358-82《统计学名词及符号》书写。统计学符号一律用斜体,但有大小写之分。统计结果的解释和表达:当P<0.05(或P<0.01)时,应说对比组之间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而不应说对比组之间具有显著性(或非常显著性)差异;应写明所用统计分析方法的具体名称(如:成组设计资料的t检验、两因素析因设计资料的方差分析、多个均数之间两两比较的q检验等),统计量的具体值(如:t=3.45,χ2=4.68,F=6.79等),应使用具体P值(如P=0.384),即所有P值必须列出具体数值,不允许简单写成P>0.05或P<0.05,因为0.06与0.99均为>0.05,但意义有明显不同。当涉及总体参数(如总体均数和总体率等)时,在给出显著性检验结果的同时,给出95%可信区间。
18、数字 凡可使用阿拉伯数字且得体的地方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其使用规则如下:(1)计量和计数单位前的数字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2)多位数字不能拆开转行;(3)小数点前后4位或多于4位,应分别向左或右每3位空1/4字距,不再用千分撇;(4)尾数“0”多的5位以上数字,可写为以万和亿为单位的数。
19、时间 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间和时刻必须用阿拉伯数字。年份用四位数表示,不能简写,如1997年不能写成97年;日期可采用全数字式写法,如1997-02-28或1997 02 28或19970228;时刻按GB/T7408-94规定的写法,如18时20分15秒,写成18:20:15。
20、数值修约 不能简单地采用“四舍五入”,应执行国家标准GB 8170-87《数值修约规定》,其简明口诀是“4舍6入5看齐,5后有数进上去,尾数为零向左看,左数奇进偶舍弃”。
21、参数与偏差范围 (1)数值范围:5至10写为5~10;5万至10万写为5万~10万,不能写成5~10万;(2)百分数范围:要用20%~30%,不能写成20~30%;百分率偏差应写成(80±5)%,也可写成80% ±5%,不能写成80±5%;百分数系列不可省略,如60%、70%、80%不能写成60、70、80%;(3)有相同单位的量值范围:1.5~2.5 mA不必写成1.5 mA~2.5 mA;(4)偏差范围:(30.5±6.2)岁,不能写成30.5±6.2岁。
系列数值的单位:系列数值的单位相同时,中间数字的单位可省略:如10、15、20 ml。
附带长度单位的数值:每个数值后的单位不能省略。例如50 mm×80 mm×100 mm,不能写成50×80×100 mm。分数的分号用斜线表示,如2/3,数学公式例外。
22、志谢 用括号置于正文后,参考文献前。对参加过部分工作的人员、承担实验工作的人员、提供工作方便的人员,以及给予指导、提供资助的个人或团体表示感谢。文字力求简练,评价得当,并应征得志谢对象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