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资料的表达与描述:用x±s表达近似服从正态分布的定量资料,用M(QR)表达呈偏态分布的定量资料;用统计表时,要合理安排纵横标目,并将数据的含义表达清楚;用统计图时,所用统计图的类型应与资料性质相匹配,并使数轴上刻度值的标法符合数学原则;用相对数时,分母不宜小于20,要注意区分百分率与百分比。
11.4 统计学分析方法的选择:对于定量资料,应根据所采用的设计类型、资料所具备的条件和分析目的,选用合适的统计学分析方法,不应盲目套用t检验和单因素方差分析;对于定性资料,应根据所采用的设计类型、定性变量的性质和频数所具备的条件及分析目的,选用合适的统计学分析方法,不应盲目套用χ2检 验。对于回归分析,应结合专业知识和散布图,选用合适的回归类型,不应盲目套用简单直线回归分析;对具有重复实验数据检验回归分析资料,不应简单化处理; 对于多因素、多指标资料,要在一元分析的基础上,尽可能运用多元统计分析方法,以便对因素之间的交互作用和多指标之间的内在联系做出全面、合理的解释和评价。
11.5 统计结果的解释和表达:应写明所用统计学方法的具体名称(如:成组设计资料的t检验、两因素析因设计资料的方差分析、多个均数之间两两比较的q检验等),统计量的具体值(如:t=3.45,χ2=4.68,F=6.79等);在用不等式表示P值时,一般情况下选用P>0.05、P<0.05和P<0.01三种表达方式,无须再细分为P<0.001或P<0.0001。当涉及到总体参数(如总体均数、总体率等)时,在给出显著性检验结果的同时,再给出95%可信区间。
12、参考文献 著录格式基本执行GB/T 7714-2005《文 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标出,并将序号置于方括号中,排列于文后。尽量避免引用摘要作为参考 文献。引用文献(包括文字和表达的原意)务请作者与原文核对无误。日文汉字请按日文规定书写,勿与我国汉字及简化字混淆。同一文献作者不超过3人,全部著录;超过3人,可以只著录前3人,后依文种加表示“,等”的文字(英文文献以“et al”表示)。作者姓名一律姓氏在前、名字在后,国外作者的名字采用首字母缩写形式,缩写名后不加缩写点;不同作者姓名之间用“,”隔开,不用“和”、“and”等连词。外文期刊名称用缩写,以《Index Medicus》中的格式为准;中文期刊用全名。每条参考文献均须著录起止页。每年连续编码的期刊可以不著录期号。13、基金资助或国家重大科研计划项目 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为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攻关项目,应在文章首页地脚以“基金项目”作为标识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其项目编号。基金项目 名称应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式名称填写,多项基金应依次列出,其间以分号(;)隔开。如“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30271269);‘十五’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2003AA205005)”,作为脚注的第一项,并附有关基金项目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