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摘要 凡论著须附中、英文摘要,摘要必须包括目的(Objective)、方法(Methods)、结果(Results)和结论(Conclusion)4部分(“方法”与“结果”部分应给出文中的主要数据)。不分段,采用第三人称撰写。英文摘要应包括文题、所有作者姓名(汉语拼音)、单位名称、所在城市名、邮政编码和国名。当前三位作者不属于同一单位时,在第一作者姓名右上角加“*”,同时在第一作者工作单位左上角加“*”。
例如:YIN Jian-jun*, CHEN Liang, XU Zhuo-wei, QIAN Ming, JIANG Li, ZHONG Qiu. *Department of Prevention and Treatment,
Anti-tuberculosis Institute of Guangdong Province,Guangzhou 510630,China
5、 关键词 论著需标引2~5个关键词。请尽量使用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编辑的最新版《Index Medicus》中医学主题词表(MeSH)所列的词。如果最新版MeSH中尚无相应的词,处理办法有:(1)可选用直接相关的几个主题词进行组配。(2)可根据树状结构表选用最直接的上位主题词。(3)必要时,可采用习用的自由词并排列于最后。关键词中的缩写词应按MeSH还原为全称,如“HBsAg”应标引为“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每个英文关键词第一个字母大写。各词汇之间用分号隔开。
6、 医学名词 以1989年及其后由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医学名词》和相关学科的名词为准,暂未公布者仍以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英汉医学词汇》为准。中文药物名称应使用最新版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法定药物)或卫生部药典委员会编写的《药名词汇》(非法定药物)中的名称为准,英文药物名称则采用国际非专利药名,不采用商品名。
7、伦理与知情同意 科研论文中,当报告以人为研究对象的试验时,作者应说明其遵循的程序是否符合负责人体试验的委员会(单位性、地区性、或国家性)所制定的伦理学标准,并得到该委员会的批准,是否取得受试对象的知情同意。
8、图表 每幅图表应冠有图(表)题,说明性的资料应置于图(表)下方注释中,并在注释中标明图表中使用的全部非公知公用的缩写。本刊采用三横线表(顶线、表头线、底线),如遇有合计或统计学处理行(如:t值、P值等),则在这行上面加一条分界横线;表内数据要求同一指标有效位数一致,一般按标准差的1/3确定有效位数;如果出现均值±标准差,一定要写明样本量。间断性资料采用条形图,连续性资料采用线图。照片图要求有良好的清晰度和对比度[包括图中需标注的符号(含箭头)]。若刊用人像,应征得本人的书面同意或遮盖其被辨认出系何人的部分。大体标本照片在图内应有尺度标记。病理照片要求注明染色方法和放大倍数。图像中如有引自他刊者,应注明出处。图与表均应该以文内先后出现次序排列并编序号。
9、计量单位 实行国务院1984年2月27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并以单位符号表示,具体使用可参照2001年中华医学会编辑出版部编辑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一书第3版。注意单位名称与单位符号不可混用,如:ng?kg-1?天-1应该改为ng?kg-1?d-1。组合单位符号中表示相除的斜线多于1条时,应该采用负数幂的形式表示,如:ng/kg/min应该采用ng?kg-1?min-1的形式;组合单位中斜线和负数幂也不可以混用,如前例不宜采用ng/kg?min-1的形式。量的符号一律用斜体字,如:体积的符号应为斜体“V”。
10、数字 执行GB/T 15835-1995《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和计数、计量均用阿拉伯数字。小数点前或后超过4位数字时,每3位数字1组,组间空1/4个汉字空,如:“13,090.476,5”应写成“13 090.4765”;但序数词和年份、页数、部队番号、仪表型号、标准号不分节。百分数的范围和偏差,前1个数字的百分符号不能省略,如:5~95%要写成5%~95%;50.2±0.6%要写成50.2%±0.6%或(50.2±0.6)%;75.4±18.2 mg/L要写成(75.4±18.2) mg/L。附带尺寸单位的数值相乘,按下列方式书写:4 cm×3 cm×5 cm,而不写成4×3×5 c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