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医学名词 以1989年及以后由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原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 委员会)审定、公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医学名词》和相关学科的名词为准。尚未公布者 以人民卫生出版社《英汉医学词汇》为准。文章所用中外文医学名词,应使用全名;用简称 者,在文章首次出现处加括号注明。
7、计量单位 参考国务院1984年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并以单位符号表示。
8、数字 按GB/T 15835-1995《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
9、统计学符号 按GB 3358-82《统计学名词及符号》的有关规定书写,常用如下:样本的 算术平均数用x(英小斜)表示,不用X(英大斜)或M;标准差s(英小斜),不用SD;标准 误用sx(英小斜),不用SE或SEM,t检验用t(英小斜);F检验用F(英大斜);卡方检验 用χ2(希小斜)。
投稿要求
1、来稿应具有创新性、科学性、逻辑性。文字务求精炼、通顺,数字、计量单位准确无误,书写工整规范。特殊文种、上下角标符号、排斜体等,均请在稿件中注明。
2、来稿请附作者单位介绍信,注明单位对稿件的评审意见及无一稿两投、不涉及保密、署 名无争议等项。
3、论文如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省、部级以上重点攻关课题、其他科研基金资助的项 目,请附批文复印件,并在文稿首页脚注“本课题受×××基金资助、课题号×××”、如 获专利请注明专利号。
4、本刊对重大研究成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卫生部科研基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研究基金以及省、市、自治区、高等院校、军队、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等科研基金所资助的研究成果论文,将优先发表。
5、作者若欲另投他刊,请先与本刊联系,切勿一稿两投。3个月后未接到稿件处理通知者,可投其他杂志。请作者自留底稿,所有来稿恕不退稿。
6、来稿文责自负。根据《著作权法》,结合本刊具体情况,编辑部可作文字修改、删节, 涉及原意的重大修改,则提请作者考虑。修改稿逾期不寄回者,按自动退稿处理。修改稿首 页务请注明稿件编号。
7、来稿经同意刊登,由作者签署论文专有使用权授权书,专有使用权归本刊编辑部所有,未经本刊编辑部同意,该论文的任何部分不得转载他处。
8、稿件确认刊载后将收取作者一定数量的版面成本费方能发表。如作者不同意文章被收录,请在来稿时声明,本刊将做适当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