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题名应简明、具体、恰切,能概括文章的内容,不超过20个字(含副标题),并译成英文。
2、作者署名如为笔名,应注明真实姓名。题名下应标明作者通讯地址(含工作单位、所在省市名称及邮政编码)并译成英文。
3、摘要应能反映论文的主要内容信息(原文浓缩),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字数一般不超过200字,并译成英文。
4、关键词是反映论文主题概念的专有名词或词组,具有检索价值,一般应选3~8个,并译成英文。
5、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称、学位及其学科类别、研究方向、电话、电子信箱等。
6、基金项目产出的论文应标明基金项目全称(含代号),置于文章首页地脚。
7、注释是对文章篇名、作者等及文内某一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篇名、作者注置于当页地脚;文内有关特定内容注可夹在文内,也可置于当页地脚;注释序号用带圆括号的阿拉伯数字表示。
8、参考文献采用顺序编码制,在引文处按引用文献在论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序号置于方括号内;同一文献在一文中被反复引用者用第一次出现的序号标示,属著作者应在序号后加圆括号注明页码或章、节、篇名。文后参考文献的排列顺序以正文出现的先后为准;序号左顶格,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标示,每一条目的最后均以实心点结束。其格式为:
(1)专著(M)、论文集(C)、学位论文(D)、报告(R)——[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文献类型标识].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至页码.
(2)期刊文章——[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J].刊名,年,卷(期):起至页码.
(3)论文集中的析出文献——[序号]析出文献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A].原文献主要责任者[任选].原文献题名[C].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析出文献起至页码.
(4)报纸文章——[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N].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
(5)外文文献——用印刷体书写或打印。英文书名、杂志名用斜体。所列项目及次序与中文文献相同,但文献类型可不标出。忌用中文叙述外文。
10、英文题名、英文作者署名及工作单位译名、英文摘要、英文关键词,与中文一一对应,置于文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