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编辑修改约定:本刊根据出版规范对来稿有权作编辑技术加工和文字性加工。由于人手有限,投寄稿件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接本刊《稿件录用通知书》后,按通知书进行稿件修改和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回复视同放弃。
5.版面费收取标准及收据方式约定:《成都师范学院学报》稿件按规范三审程序,确认达到发表标准后,如论文作者(或第一作者)是院外的,将交付版面费。
? (1)版面费标准:版面费按每篇4000字计,收400.00元/篇,超过部分,每千字加收50元;特约优秀稿件由学报期刊社社长根据审稿意见决定减免版面费。
? (2)版面费构成:含审校费30%、印刷成本费30%、邮件杂费10%、出版管理费30%。每篇文章应收金额在三审通过后的《稿件录用通知书》(信函或电子邮件)中告之。
? (3)版面费收据方式:由编辑部按每位作者实交版面费开临时收费收据,所收版面费汇总交学院财务处,学院财务处对编辑部开总收发票,不对作者个人开单个发票;如作者需要财务发票,本刊只提供该文所在批次学院总收发票复印件(加盖编辑部印章并注明论文题目、作者及论文题目)。如不同意此方式,请放弃发表,勿寄版面费,凡发表后提出异议,亦照此办理。
? (4)版面费退费规定:编辑部收到版面费后该论文即进入编辑出版程序,如终审通过,即按通知期数出版。如终审发现涉嫌抄袭、剽窃或学术违规,将作退稿处理,所交版面费扣除双倍编审费后,余款退回;稿件进入编辑出版程序后,如作者要求退稿,则根据稿件编校出版进程,扣除已发生的编审校费、出版管理费等后,余款退回。如终审确认该文不宜发表,将给作者回函说明原因,并退回全部版面费。
6.稿件投寄约定:无论作者投稿,还是推荐稿,一律寄交编辑部,电子稿件发编辑部指定投稿系统:http://www.10005757.cn 按投稿系统的提示完成投稿。本刊稿件发表周期一般为自作者完成投稿手续之日起三个月,凡要求交稿后三个月内必须刊登的稿件请勿寄、勿发、勿推荐。办理投稿手续后,由编辑部统筹安排发表期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