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条件下,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较佳的考生优先。
根据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以及我院的实际,对江苏省考生进档后的排序规则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办法。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规定,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条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但录取时按照实际高考成绩安排专业,不考虑加分因素。
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以及英语、数学单科分数较高的考生。
天津市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一条之有关规定。
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
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学院所设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请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学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后续管理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请假。
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院依据《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学业期满符合学院规定的毕业生,颁发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符合国家及我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